中共宿迁市委教育工委文件
宿委教函﹝2018﹞015号
关于组织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
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委属各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宿组通〔2018〕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1.会前精心组织学习。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会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我省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文件(学习资料另附)。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按照“四必谈”的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同时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报告。
3.精准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思想解放够不够、担当作为强不强、作用发挥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深入查摆具体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4.注重提高会议质量。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每名党员都要本着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坦诚相见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要把整改落实成果,转化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体现到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具体行动上。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6.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对召开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作出示范引领。
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年6月28日前完成。各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将召开情况于6月底前上传至党员e家系统“组织生活”栏目。委属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形成专项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李友刚,电话:84389650,邮箱:84389651@163.com。
附件: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委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