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密切高等院校与基层学校联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高校要充分认识师范生教育实习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做到政策支持、管理规范、指导有方、保障有力、有序推进。为了确保2020级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圆满完成,我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水
成 员:高崴、许乃跃、梁艳、张颖、王丽丽、屈娇娇、顾洁
(二)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小组
组 长:许乃跃
副组长:张颖、王丽丽、屈娇娇
成 员:顾洁、陈小慈、王艳、文东亚、宋秋艳、朱敏、刘芳、梁晓晓、蒋福军
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教育实习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制订本院教育实习工作方案;召开实习动员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安排布置实习具体事宜;提前组织备课、试教等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编排实习分组;配合教务处选派实习带队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组织本院的实习总结和交流等。
(四)教育实践基地学校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园长、教务、总务负责人及实习学科教研组长和我校带队教师组成,全面负责该园的教育实习工作。
职责:根据教育实习要求,制定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科目和指导教师;为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实习期间负责实习师生的教育和管理;评定实习成绩等。
二、基本情况
我院今年共有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346人。
三、实习形式
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幼儿园以城区和乡镇为主。本市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幼儿园,集中实习,学校选配教师驻点指导,市外的学生实习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实习,学院安排指导教师进行线上远程指导,必要时到点指导。
四、实习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包括保教实习和研习两部分。
1.观摩并协助幼儿园“导师”一日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参与幼儿园“导师”的备课、上课、评课的全部过程。
2.在实习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幼儿一日生活的组织、幼儿园教育环境的创设和利用、幼儿园游戏活动、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等实践活动。
3.根据幼儿园的工作安排,在幼儿园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幼儿园保教工作,实习后期上一节公开课。
4.参与幼儿园的集体教研活动,获得与幼儿园教师直接对话或交流的机会。
5.在学校“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保教工作中某一现象或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实习结束前形成专题总结、研究报告或论文。
五、实习要求
2020级教育实习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6月。
(一)前期准备(2024年11月17日前)
1.各班级组织学生选报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填写并上报实习安排表。
2.学院做好2020级学生教育实习宣传发动工作,将有关实习要求、注意事项等告知每位实习学生。
(二)学校集中动员(2024年11月17日)
由学院集中组织实习动员,布置教育实习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三)见习期(2024年11月18日—12月20日)
1.听取实习基地负责人的有关情况介绍(实习基地基本情况、对实习生的总体要求、基地主要规章制度等);实习指导教师对本班情况的介绍及要求等。
2.全面观察实习基地一日活动的过程,了解学生的姓名及特点、一日常规、教师职责、教育及组织儿童活动的计划、要求与方法等,为实习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3.观察实习指导教师的示范课,进行专业见习。
4.配合做好本班的相关工作。
(四)实习期(2024年12月23日-2024年6月10日)
1.实习生应根据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积极做好本班幼儿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2.实习生组织教学活动需提前3天将教案上交指导教师,经签字后方可实施活动计划。教学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反馈教学情况,并虚心接受指导意见。
3.学生带着问题到幼儿园参与工作。通过观察、记录、查阅资料、现场请教等使问题得到解决。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尝试对教育教学工作中某一现象或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在实习结束前完成研究报告或论文。
5.实习生应根据实习学生的需要,发挥各自的专长,积极配合实习基地做好各项工作。
6.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及时地完成毕业论文或相关实习作业。
(五)总结期(2024年6月5日-6月10日)
由学院组织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安排实习生进行公开教学等活动。介绍本人在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及对实习单位的合理化建议。
六、实习纪律
1.严格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对实习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原因不请假。请假应按照实习园教师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实习生要根据实习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活动设计需按规定时间提前送请实习指导教师审批后实施。
3.实习生要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虚心学习、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团结协作。
4.实习生应注意言行举止要符合教师身份,穿着得体、行为大方,并自觉维护实习基地的环境卫生。
七、成绩评定
1.实习生在离开实习幼儿园前,要主动征求实习幼儿园领导、指导教师和学生以及带队教师的意见,并写出总结,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
2.实习生返校后,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举办实习成果展示,开展教学汇报赛讲,评选优秀实习生,并推荐本院优秀实习生参加校级教学竞赛。
3.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校(园)长和学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中的表现共同评分,评分标准和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评为“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0%。综合评定成绩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应为不及格。
(1)请假时间(因公请假除外)累计超过实习时间四分之一者;
(2)旷课时间累计超过一周者;
(3)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毕业。
八、实习管理
实习管理由实习基地与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负责。实习期间,学校对各实习基地做好教育实习的指导与管理工作,每月实习巡视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实习情况。
九、实习经费开支
实习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支付给实习学校的实习生管理费,与实习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等,以及在保证教育实习质量的前提下和政策范围内的其他费用。
学前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