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检查学校升专创建和师范类专业认证迎评准备工作情况,结合本学期教学检查安排,学校决定在本学期第17—18周(6月17日—6月30日),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重点检查升专创建和师范类专业认证迎评材料目录中需要准备的学期或年度材料;
2.2018届毕业生实习总结材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指导、实习考核评价、实习总结评比等材料;
3.各系人才培养等相关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是学校相关文件的贯彻与落实、以及各系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4.任课教师教学纪律和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等情况,教学进度、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调停课、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
5.学生基本功训练、教师课堂教学考核、微课建设、教研室活动开展、教师互相听课等情况;
6.系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名师培养、成果培育等教学项目建设情况;
7.期末考试情况;
8.听取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 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检查以各系自评自查和教务处抽查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系自评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各系应当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充分听取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系应在全面梳理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期末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1)于6月3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报送教务处。
第二阶段,教务处检查组抽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教务处安排检查组对各系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抽查结果及各系检查结果,形成学校期末教学检查书面材料。
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希望各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期末教学检查全部结束后,连同教务处抽查结果及时向本系全体教师反馈。